
各位朋友:丰台石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宅基地腾退合同签订已进入倒计时,后续将开展房屋拆迁等工作。为消除治安、消防等公共安全隐患,将对石村空置村范围内实施综合治理。此外,丰台区太平桥城村一期安置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征求反馈意见及总体规划公告也于近日发布。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1日,我局依法对丰台区太平桥城中村安置房工程一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公众意见44条,按8类意见进行记录和记录。经我局研究,今日回复并受理的公众反馈意见如下: 一、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一)公众反馈:关于拟建项目FT00-0609-0013的土地利用性质及地块周边配套设施缺乏的问题。建设单位意见:FT00-0609-0013 本项目地块位于太平桥街道。该土地原为太平桥村使用的土地,该土地原所有权为北京太平桥长盛投资管理中心。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太平桥城中村改造工程综合实施方案》,FT00-0609-0013地块属于第二类住房(安置房用地)。安置房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建成的重新利用安置房对太平桥村村民进行恢复,实现村内被毁村民的安置。本项目FT00-0609-0013框架内规划户数为365户。按照社区配套设施甲级要求,服务建筑内设有社区文化设施、小型商业服务等服务建筑,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要求,并符合《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指标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局意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意见属实,应当采用。 1、建筑高度建设施工意见:按照《北京市太平桥城五号规划》经市政府批准的《小区改造项目综合实施方案》,规划建筑高度FT00-0609-0013公共规划设计方案中各规划建筑高度均满足上述规划要求。我公司在FT00-0609-0013框架内对4#建筑高度进行了优化调整,原规划4#建筑建筑高度降低为13.676米12.85原规划中4#配套建筑首层檐口高度由7.176米降低为6.65米。调整后的规划符合《北京市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和《北京地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年版)规定的板式建筑间距系数1.7的要求。 FT00-0609-0013 框架及周边现有住宅建筑及可能影响生活隐私的问题。建设单位意见:经我公司安排的设计单位分析,本项目FT00-0609-0013框架内规划建筑与现有住宅之间的建筑符合《庞克报道媒体区域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重要原则》中规定的间距要求。 3、关于拟建项目FT00-0609-0013对周边住宅建筑阳光的影响。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参照《建筑参数计算参数》(DB11/T1627-2019)对本项目FT00-0609-0013框架及周边既有住宅进行日照分析,按照规划施工完成后,对周边既有住宅进行采光分析。满足《建筑规范》(GB50368-2005)《住宅》第7.2.1条要求,每套住宅必须至少有一个能接受冬季日照的居住空间,日照时数满足《城镇居民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居住建筑冷天日照时数第4.0.9条的要求。 FT00-0609-0013项目为社区体育设施,4#配套楼南侧三层设有便利店、社区文化设施、社区残疾人服务中心、相关公共服务住宅、布局规划、建筑等。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19号)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接受R。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设计单位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1日,将依法对丰台进行调查。太平桥城村安置房改造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方案已在网上和现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预留电话、电子邮件等反馈渠道。我局意见:公众、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意见均予以采纳。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符合《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订和监督检查”的规定。我局已履行了相应的公众参与程序。我局对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反馈渠道收集的公众意见进行了记录和整理,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公众反馈意见进行分类分析,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并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发布验收公告。请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进一步后续工作二、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与本公告内容无关的意见 (一)公众反馈:关于太平桥城村安置人员、安置标准等问题开发商的意见:太平桥村位于丰台区中北部,东临南路北京西站,南至利泽路,西至三环路以西,北至马连道西路。属于太平桥街道。太平桥村搬迁属于村域范围内的一般移民安置。 《北京市太平桥城中村改造工程综合实施方案》已获市政府批准。我局意见:本设计方案公示不涉及人员配备问题。关于城中村安置人员、安置标准等问题,建议咨询住建部门、当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 。施工单位意见:我公司将加强项目后续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应按规定时间施工,避免夜间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居民公告,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本意见不参与本设计方案的公示。我局意见:噪声、污染、辐射等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关于项目建设产生的噪声问题以及规划建筑可能产生的污染、辐射等问题,建议向住建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咨询。三、公布《总体规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示期限自即日起至各建设项目发布之日止完成后通过规划验证。本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批复为准。此处发出通知。扫描二维码加入群组,看看你的邻居加入了什么? ■ 注:本文由丰台编辑发表。转载或摘录必须注明某些图片的来源来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违规,请联系我们删除 ■ 来源:兴业宏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 本号法律顾问: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微信:JWBEI2 ======== 丰台邻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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