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场凶杀案和一场骚乱破坏了山西小县城的平静。早在今年大年初二,沈家父沉某良就持刀刺伤了邻居郭家父郭永刚。郭永刚经抢救无效死亡。冲突的起因是一只狗。沈家的儿子被郭家的狗咬了一口,把狗扔死了。电话交涉失败后,郭家几名成员踢开了沈家的门,打碎了玻璃,对沈家的房子进行了破坏。冲突不断升级,直至沉某良在黑暗中刺伤郭永刚,导致后者失血性休克死亡。检察官指控沉某良涉嫌故意伤害罪,辩护律师对沉某良表示无罪。辩护律师认为,沉某良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11月13日,该案当庭开庭审理。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尚未宣判。此案引发的人与狗的冲突、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纠纷彼此掀起波澜。沈家和郭家的两位父亲都长期居住在长治潞城。 11月的潞城,体温已达零度以下。入夜,夜幕降临,留下黑暗和寂静。这样的场景并不熟悉,在山西的每个小县城都有发生。准确的说,潞城已经不再是一个县了。 1994年4月,鹿城撤县设市。 2018年9月,撤回长治市设区。安郭家族在当地经营一家全屋定制业务,而沈家则经营一家油漆厂。两家人住得很近。沈家的房子,有着岁月的痕迹。庭院外的白墙不再明亮。雨雪给它们留下了淡淡的灰色痕迹。大和小墙上不同颜色的污迹挤在一起。暗红色门上贴着的两块前门板也已经褪色。沈家大门旁,大约五六步远的地方,是一座现代化的多层住宅:灰白色的墙壁浑然一体,二楼敞开的玻璃窗十分碍眼——这就是郭家,比周围的房子还要高。郭、沈两家的住宅。左边是郭家宅邸,右边是沈家宅邸。图片来源:日报记者杨宇摄。站在路口,看着新旧沈家和郭家的交汇处,两家人的生活似乎正在向你走来。距今约300天前的1月30日下午,沈家儿子沈某豪外出打水,被郭家拴在路边的狗咬伤。沈某豪把狗扔死了th。随后,沈家和郭家的电话谈判就失败了。晚上7点左右,郭永刚的妻子赵某惠带着亲戚来到沈家,并破门而入。当时,沉某良、妻子沉某芝、儿子沉某谦正在厨房吃饭。沉某谦向记者回忆,当时他听到“门窗被打破的巨响,还有喊叫和威胁”。郭一家崩溃了,用铲子砸厨房玻璃。飞来的碎玻璃划伤了沈某谦的脸。院子里,两方发生了打斗。来到郭家的人越来越多。沉某良将妻子和女儿保护在身后。直到郭勇进了医院,场面才开始混乱。沈某谦第一眼看到,郭永刚一边跑一边喊着“我要杀了你”。不过,据媒体报道,郭家人否认郭永刚说过此话。冬夜北方寒冷而黑暗。那天,沈家院子里只有厨房还亮着灯。记者获得的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根据供述,郭永刚走出家门,进入沈某良家。赵辉跟在郭永刚身后。郭永刚、赵辉、韩某与沈某良、沈某志、沈某谦在庭院客厅东窗台上发生争执。沉某良拿起放在窗台上的刀,毫不犹豫地向郭永刚等人刺伤。郭永刚伤势最重,当晚经抢救无效身亡。下午7时50分左右,沈家大院内,右侧光线较亮的区域是厨房,左侧是东窗台,双方正在打斗。图片来源:北京日报记者 杨宇11月19日摄,郭永刚妻子赵某慧在某媒体接受采访时表示采访中她并没有看清楚战斗的具体处理器。当她和女儿跑去帮助其他人时,沉某良又刺伤了她们。 “我立刻就害怕了。”赵徽道:“我尖叫了,你怎么还拿着刀?” “最后一击来得真快,大概只有两三分钟。”沉某谦说道。那晚之后,郭家失去了丈夫和父亲,沈家的孩子们再也没有见过父亲。大年初三凌晨5点,沉某干完成了6次报警的笔录。除非他在做笔记,否则他不想记住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敲门声不断响起,沉某谦能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发紧”。 “第一反应是不知道该怎么办,脑子里一片空白。”今日下午,沉某浩将狗扔死后,两人协商未果,沉某志报了警。沉某豪去警察局ce站与他的妻子。民警给赵某辉打电话并到派出所处理此事,但赵某辉并不配合。有一次警方要求沈某豪的妻子打电话回家并关上门,以免冲突升级。但沉某谦一再强调,当时他没想到郭家竟然来敲门。沉和郭是邻居近20年。沉某谦说,两家人之前并没有什么矛盾,“我们彼此也不是很熟悉,只是说我们是很久的邻居了。”沉某谦称,当晚郭家来的人大部分他都不认识。 “到了这个层面,我们不会谈论关系好不好)。”赵某辉告诉媒体,进入沈家后,“他没有打架的打算”,“只是想打碎几块玻璃泄愤”,并愿意赔偿损失。他说打破gl后屁股,他是从邻居的院子里拉出来的。此时,他与沈家没有任何身体接触,姐夫和侄子也没有互相反对。郭家人上门后,沉某谦立即报警。第一次报警是在晚上7点27分,7分钟后沉某谦第二次报警。晚上7点44分,沉某谦第三次报警,四点多钟报警。然后,黑暗中的刺杀结束了。当晚7时58分,沉某倩拨打了120,沉某倩记不清电话中警方沟通的具体内容。或许沉某谦说:“快来吧,要打架了,就在我们家。”晚上8点多,警方和120人赶到现场。事发当天正值农历大年初二,正是家人团聚的日子。距离两家人最近的派出所是鲁花派出所。当晚,沈某豪夫妇入住麓湖酒店。等待调解的警察局。为求证事发当晚的诸多细节,记者多次致电赵某辉并发短信表示希望接受采访,但胡里均未给予任何回应。郭家的门还有另一只狗把守。这只狗在陌生人面前很坚强,脖子上拴着皮带。记者无法靠近。沉某谦表示,从事发到现在,虽然还经常见面,但没有共同的联系。下一秒,他又改口道:“不是‘真的’,不是。”命案周围的大多数邻居都保持沉默。记者向沉某、郭某居住的社区书记询问此事。对方只是松开了手,道:“说吧,说吧。”然后他就匆匆离开了。 “只是一个受害者” 1月31日,沉某良被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刑事分局刑事拘留涉嫌故意损坏。 2月14日,经长治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长治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实施逮捕。两个月后,沉某良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4月,北京智普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胜接到沈家人的电话。李胜认为,本案的主要逻辑是:郭永刚一行人多次拒绝走法律途径,以暴力手段非法袭击沉某良家住所,聚集大量人群,与沉某良一家三口发生矛盾。沉某良的行为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财产权益。是的,在沉某干眼里,父亲是一个标准的老实人,不愿意说话,没有什么好的欲望和想法。沉茉莉的教育家离子水平不高,指控显示他具有小学文化程度。沉某谦表示,如果让父亲帮他做决定或者分析,他可能做不到,但生活上他会照顾孩子。该案审理前后,舆论一片哗然。沉某谦说,他和家人的第一反应是恐惧。 “我们都是很普通的人,从来没有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只是发现了它,不得不去处理它。”沉某谦表示,他深刻理解舆论不能干预司法,希望关注这一时事的人能够从中吸取教训。郭家也不得安宁。赵某辉对媒体表示,他认为沈家这是在营造舆论,原因之一就是对方聘请了“网红律师”。拨开一切喧嚣,本案的核心仍然是自卫辩护意义——这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去年,张艺谋导演的电影《二十条》探讨了这个法律问题。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继续不法侵害,采取法律制止不法侵害,给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存在不法侵害”是必要条件,挑战在于确定抗辩的限度。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对正在发生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御行动例如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或者其他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不法侵害造成人员伤亡的,不构成防卫行为。是的,不负刑事责任。案发当晚郭永刚是否犯有杀人罪?是否曾发生过严重危害沉某良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晓阳坦言,法律很难提供一套清晰的标准,让每个人都能持有和判断。在具体案件中,司法机关需要综合考虑案件当时的具体情况、双方力量对比、犯罪人是否使用工具、冲突的紧迫性和危险性等因素。周晓阳列出了几个观察要点:一是现场是否存在“严重且迫在眉睫的危险”。虽然非法入室盗窃的事实已经清楚,如果犯罪方使用武器或棍棒进行殴打,或者仅限于推搡等轻微的身体冲突;如果双方实力存在绝对差距;等报警后等警察来时已经来不及了。录音时,沉某亮称,郭永刚用红柄尖头的东西殴打他(注:疑似剪刀)。不过,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证据证明这一说法。周晓阳强调,这一点非常重要。手里有没有剪刀,对人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其次,如果被告人用刀攻击对方要害部位且目标明确,或者在抗击恐慌过程中不慎造成重伤,必须根据损害评估来判断。从行为结果来看,上述指控显示,该案中共有四人。郭家人被刺伤;最终,确认郭永刚被单刃器械刺伤多处,导致左股动脉严重出血,失血性休克死亡。李胜认为,这是防守时意外造成的致命伤,并非“沉某良故意追击致命部位”。他还提出了一个问题。事实上,郭永刚和另一人韩某均受重伤,郭永刚不幸身亡。为何检方认为沉某良的防卫行为构成韩某的正当防卫,而郭永刚的行为则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周晓阳认为,应具体分析每个人的损害情况和防卫情况,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李胜表示,他直接询问检方此案有多少受害人,对方称据了解,受害人只有一名,郭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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