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冷静防范和遏制小规模火灾事故
新京报讯 据应急管理部消息,10月20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预防和遏制小型餐饮场所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通知》。以下为全文:近年来,长春、吉林、银川、宁夏、辽宁辽阳等地小型餐饮场所发生严重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深刻。暴露出小型餐饮场所管理责任缺失、安全管理不到位、本质安全条件不高、从业人员素质安全不高等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神,深刻汲取历年特大火灾和小爆炸事故教训,抓住机遇,采取更有力措施,确保防范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nts,转发如下工作要求。 1、强化制度管理,压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小型场所必须遵循“谁拥有、谁经营、谁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场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等在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管理时,必须提供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物,并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和落实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各地要严格落实地方小型餐饮场所消防管理责任,研究落实消防安全防控措施,解决区域性、系统性重大安全问题,使明确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督和专业管理职责,加强防火消防管理执法,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等相关部门在燃气安全、动火作业、装修材料、规划制定、广告牌审批等方面的具体职责;明确商务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责,配合相关监管部门指导和鼓励餐饮经营企业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鼓励各地将相关职责纳入部门权责清单,建立联合监督协调机制。汉族主义,形成合力。 2、明确各方对消防安全隐患深入排查整改。各地要组织小型餐饮场所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小型餐饮场所消防技术要点》(见附件),重点围绕“疏散逃生、装修、厨房安全、消防设施、培训演练”等方面,主动排查、纠正安全隐患,“自我赋权”、“自我管理”。 基层配合,对小型场所易发现、易处理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提示小型企业集中地区已知地点的常见危害和风险,公布报告和投诉程序发动群众举报身边安全隐患,实施群防群治。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指导。聚焦规范,预防纠偏,综合施策,立即改革,闭环管理;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指导,发现存在风险迹象的,立即移送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执法标准严格,查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决心坚决。对于知名度特别高的小型餐饮场所对风险较大、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监管等手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窗(网)等影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障碍物,违规使用易燃易爆材料进行装修,未按要求安装消防设施,或者擅自拆除、损毁、挪用、停用消防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营业时间内违法装修或违法电焊、气焊(割)等动火作业的,确定予以破坏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对于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或变相留宿的,要讲清危害后果和法律责任,并及时进行清理和驱逐。 4、坚持针对性发力,补强员工安全素质“薄弱环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五进”、安全生产月、宣传宣传月等消防宣传活动,加强小型场所消防宣传教育。各地消防救援部门要重点做好小型场所的安全疏散、装修、用电、用气、设施维护等工作。要多拍摄隐患场景、制作警示视频,并会同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加强安全防范。安全科普普及。对发生小型餐饮场所死亡、火灾事故的地方,要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向社会警示。杰特要结合社区开放日、开设消防救援站、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小场所经营者、厨师、服务员、清洁工等重点群体进行现场体验和实战训练,让他们掌握初期火灾处置和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 5、注重多措并举,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地要结合小型餐饮场所特点和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分析出一批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地方消防救援部门要会同住建等有关部门城乡建设、商务、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全力做好小额供应一级预防、疏散、预警、早处理工作。对于按照现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只能设置1个安全出口的小型餐饮场所,在综合考虑位置、平面图、最多同时容纳人数等因素的基础上,鼓励通过修建外窗、辅助设施设备等方式开辟应急通道,保障人员紧急逃生。严格落实“预防工程”措施,使用不燃材料封堵场所内隔墙、地板的孔洞、缝隙;鼓励推广应用简易喷水灭火、探火、声光报警等“技防”措施;爆炸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手段,动态了解小型场所基数、建设、运营状况等相关信息,提高“预防性管理”水平。各地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商务主管部门将配合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措施落实。有关就业情况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委员会科米办公室报告。联系人及电话:国家消防救援局袁野,010-83932628。编辑刘嘉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