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名教师被指控强奸10岁女童,五年后被起诉。二审未当庭
11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受害人家属处获悉,一名高知名度教师五年后被指控强奸一名10岁女孩。第二次样本审理当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 19:00左右,庭审结束,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该案发生在2018年,时年10岁的受害人小华在海口一家养老院的房间内,被海南澄迈一所中学美术老师、该养老院负责人梁某的妻子王某强奸。随后,王某威胁不许告诉其他人。 2023年9月,正在上高中的小花将此事告诉了母亲,家人随后举报了此事。这是今年4月,王某某因强奸罪被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禁止其从事与下列相关的工作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训期限为五年,自刑满释放之日起计算。向小华支付赔偿金2573.7元。所附民事诉讼的另一被告人梁某某给小华1103元。随后,双方均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一名10岁女孩被强奸,并因威胁而保持沉默五年。 2018年上半年,10岁的小花的父母将她送到海口的一家护理中心。他周一至周五住在护理中心,周五下午回家过周末。该护理中心的负责人是小花父母的熟人梁某某,她的丈夫王某某是澄迈一中的美术老师。当时他40岁。据小花供述,当年6月的一个周五下午,她上四年级时,放学后回到看护中心等待父亲来接她。 1 左右6点10分,他去三楼宿舍收拾衣服。他先去宿舍上厕所。出来时,看到王某某站在宿舍门口。一审判决书显示,王某进入房间,关上门,对小华实施强奸。这时,王某某打了小华的脸。随后,王某威胁小花,如果她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他就打人。如果他告诉她父母,他就会杀掉小花全家。王某某还要求小花清洗私处。由于王某的威胁,小花不敢告诉父母。直到2023年9月,刚刚升入高中的小花才将此事告诉妈妈,“我现在高一,对法律知之甚少,我怕别人欺负她。”担心公开曝光对小花的影响,小花的父母首先约见了王夫妇。然而,通讯失败。 10月7日,母亲陪同小华到公安机关报案。 10月11日,王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 2024年5月17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小华请求法院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否认强奸行为,法院认为被告人具备实施犯罪的条件。案发五年后,如何认定王某某强奸小华的事实是本案的焦点。王某某的辩护律师指出,缺乏证据证明王某某具备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理位置、空间条件。王某某始终否认强奸小华。到案后,她四次供述称自己从未在护理中心见过小华由她的丈夫经营。她的丈夫梁某某和公公王某某也表示,他们周末才到海口,还没有见到小华。在第五次供述中,王某某改口称,他周五在护理中心见到了小花,但从未与她有过身体接触。王某某的辩护律师称,涉案宿舍与三楼教室直接相连,旁边的房间是王某某夫妇的卧室。它的结构“高度绝缘,如果有任何干扰很容易检测到”。如果王某想在16:10左右作案,他必须在13:00左右离开学校,两三个小时后到达看守所。在难以避免分心的情况下实施犯罪“真的非常困难”。庭审后,法院首次认为,王某任教的学校2018年课程表,王某不再上课。星期五下午。看守所一名目击者作证称,周一至周五他看到王某来到看守所。另一位目击者的证言证实了这一点,据记录,王某某已于周五下午早些时候返回看守所。证词还证实,午托中心三楼的教室没有上课。王某某在供述中也承认,他知道小华住在三楼教室旁边的房间。 “因此,王某某在时间、地点、地理空间上均具备实施犯罪的条件。”事发后不久,小花的父母也发现了女儿的异常。小花的母亲回忆说,当她的丈夫带着女儿来照顾女儿时,他看到她一直在哭。母亲发现小花下身有血迹,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小花只是大喊一声没有回答,说她下身疼。他还看到女儿私处皮肤破损,内衣上有血迹。他以为女儿走路或骑自行车时摩擦出血,就用酒精给女儿擦身子,并涂上药膏。受害人向同学提及此事,此前她私处受伤的记录也支持了事实真相的认定。门诊病历和多名目击证人的证言,对认定王某某强奸小华起到了重要作用。事实上,小花向同学们讲述了她的经历。她的小学同学小明(化名)说,她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一天放学,她和小花刚走进校门,就看到一个和她父亲年龄相仿的人拥抱着小花。当时小花的表情很不自然,没有说话,一副不高兴的样子。菊二年级就读高一时,小明听小华说,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看护中心的一个男老师经常碰她,那个男老师在校门口抱住了她。目击者小庄(化名)说,初二时,他和小华聊起小学时代的话题,聊起在看护所的经历。小花说,她所在的护理中心有一位男老师抱着她,关注着她。他拒绝了,但没有效果。另一位初中同学小韩(化名)说,小华提到小学所在的托管中心有一位姓王的男老师随意抚摸她。散步时,小华建议步行避开护理中心,因为那里发生了强奸案。随后,两人在房间聊天时,小花提到自己被王某某触碰并被强奸。她。对于王某某是否强奸小花的问题,法院首次认为,多名证人的证言均指出她不喜欢上学,性格内向、安静。小花在上述三名证人部分提到了王某某的情况,非常可信或合理。结合小花此前处女膜损伤、凹陷的诊断记录,以及多年后仍能准确认出王某的事实,可以断定王某强奸了小花。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主观上具有性侵小华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强奸女童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王某某自刑满释放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与未成年人教育培训有关的工作。肖华某及其家人仍提起一起意外民事诉讼,而看守所负责人梁某某也是该意外民事诉讼的被告之一。小华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错过的学费等约5万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费50万元,合计约55万元。梁某某、王某某对赔偿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对于犯罪附带民事赔偿,法院支持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等3676.7元,但不支持拖欠的学费和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认为,案发时小华系未成年人,曾多次袭击梁某某经营的看守所。作为成年男子,王某某可以自由进出女孩的客厅。梁某某因管理疏忽承担责任,应承担小华损失的30%,即1103元,王某某承担70%,即2573.7元。新京报记者 丛志翔 编辑 彭冲 校对 吴兴发
